长江海事局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
船舶监督处
部门基本信息

负责人:康叶三
办公地点:武汉市解放大道1525号 长江海事局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8:30——17:30
联系方式:027-82765352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中国籍船舶及水上设施的登记管理及登记机关管理工作。承担国际航行船舶登记及国际航行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的审核工作。

(三)负责辖区船舶进出港(境)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外国籍船舶管理和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管理工作;负责外国籍船舶、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申请的审核及上报审批工作。

(四)负责辖区口岸管理工作,负责口岸开放申请的审核及上报审批工作。

(五)负责辖区船舶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工作,按照授权负责安检员持证培训组织和审核发证工作。

(六)归口管理辖区船舶载运除危险品货物以外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涉客船舶的安全监督工作。归口管理辖区渡口渡船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渡船长效管理机制。

(七)负责新能源船舶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辖区船舶保安和防抗海盗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活动期间辖区船舶专项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工作。

(九)负责辖区水上无线电行政许可和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工作。

(十)负责船舶营运证检查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