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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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报名及收费

子项2.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服务对象船员
个工作日

办结时限

可否网办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是否适用“全域通办”
联系电话
027-82763333
实施机关
长江海事局
适用对象
船员
办理时限
海事管理机构于适任考试开始5日前向申请人发放准考证,并告知申请人查询适任考试成绩的途径事项。


项目

理论考试

实际操作考试

初考

补考

初考

补考

船员船员适任考试

管理级与操作级船员

345

170

450

225

支持级船员

150

75

250

125

注: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考试按内河适任证书标准收取考试费。


办理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525号

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六条

    第六条 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可以向任何有相应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任职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及船员服务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5号)第三条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对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所属的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确定的职责范围具体负责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以下文件需提供原件一份,如需复印件的,复印件提供一份即可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所申请考试的适任证书类别;

(3)两张近期5厘米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光面证件照片(船员管理系统已具有电子信息的,免于提交此项材料);

(4)相应培训证明和海上任职资历。


一级办理

适任考试有科目或者项目不及格的,可以在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5次补考。逾期不能通过全部适任考试的,所有适任考试成绩失效。

基本信息 收费标准 办理时间和地点 申请条件 设定依据 提交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