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

《长江保护法》三周年!黄石海事科学治污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4-03-04 09:06 来源:长江海事局 阅读量:

2024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三周年,黄石海事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形成“船-港-城”一体化治理的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格局,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联合普法凝聚保护合力

为筑牢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宣贯《长江保护法》相关内容,确保长江生态环境持续稳定向好,黄石海事局联合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宣传巡航行动。

活动中,执法员通过分发印制《长江保护法》的宣传单、展板,向船员、码头负责人开展普法宣传,抽取部分锚泊船进行登轮检查,现场为船员朋友讲解法律法规,答疑解惑,积极宣贯了《长江保护法》关于污染应急处置、船舶岸电使用监管等规定,促进绿色航运发展和船舶节能减排,助力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并对《长江保护法》中明确的“十五个禁止”要求船员朋友们在贯彻落实的同时,鼓励其对周围违反相关规定的船舶船员进行举报,共同保护好我们的长江母亲河。

“零排放”守护一江碧水

自2022年1月以来,黄石海事局全面启动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工作,引导船舶采取“船上储存 交岸处置”的零排放模式处理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督促船舶到港后定期向码头、污染物接收船交付污染物,极大减少了船舶污染物对水体质量的影响。

以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晏思路为带头人,成立思路创新工作室,积极探索运用“网格监控 智能监管”模式,实现船舶污染物交付转运处置全流程的智能监管。持续运行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船E行系统,该系统覆盖了船舶、港口码头、环卫等多对象,船民通过手机app扫码交付船舶污染物更加方便快捷,对船舶污染物实施全流程电子联单闭环监管,实现了船舶污染物来源可溯、去向可寻;为确保污水交付计量的精准性,共推动30余座码头主动安装了污水智能计量设施,该智能设施可自动计量并将数据上传船E行系统,有效杜绝了数据手工填报不准确、污染物虚假交付等行为的发生。

为彻底根治船舶污水违法排放的顽疾,创新采取电子防伪铅封条对船舶污水排放管路实施铅封,执法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可一图全览辖区船舶铅封信息,及时锁定未铅封船舶目标,实现精准、高效铅封,累计对3345艘次船舶实施污水排放管路电子防伪铅封,出港船舶污水排放管路铅封率达99%以上,船舶水污染物基本实现“零排放”。

协同治理服务港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黄石海事局与黄石、黄冈、鄂州三地交通运输局建立了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联合监管机制,推动船舶水污染物形成了以码头固定接收设施接收为主、污染物接收船流动接收为辅的模式,辖区内62座经营码头全部配备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同时配有13艘污染物接收船负责流动接收,积极推动鄂州、黄石、黄冈三地建成船舶水污染物转岸码头8座,可随时满足靠港作业船舶、锚泊船舶的污染物接收转运需求,全面实现了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的闭环管理。

为有效减少船舶靠泊码头期间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黄石海事局联合交通运输(港口)、国网等部门开展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改造,实现了码头标准岸电设施全覆盖,并上线运行长江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船舶靠泊码头后,通过手机扫码使用更加经济、环保的港口岸电。

在高效顺畅的联合监管机制保障下,沿江港航经济效能得到了充分挖掘和释放,2023年,长江鄂东段14万艘次进出港船舶安全高效作业,3.4亿吨港口货物吞吐量再创历史新高,到港船舶累计交付垃圾287吨、生活污水24260立方米,使用岸电7800艘次,用电18.6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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