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词
无
颁布部门
长江海事局
文号
汉航警〔2026〕0045号
生效日期
2026年09月14日
主题分类
航行通告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14日
武汉海事局关于“76米舾装工作船”拖带作业的航行警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现将“76米舾装工作船”拖带作业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拖带时间
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8日。
二、拖航船队概况
被拖船:被拖船性质为港用囤船,船名“76米舾装工作船”,总长76m,最大船宽14.2m,型深3.5m,设计吃水1.1m。
拖船:“鄂黄冈拖2699”。
拖带方式:“鄂黄冈拖2699”、“76米舾装工作船”适宜侧拖拖带编队,编队后船队总长约80米,总宽21.42米,船队最大吃水1.6米,水面以上最大高度13米。
三、航经水域
武汉新洲区武船双柳装备制造基地码头(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991公里)至鄂州市鄂城区湖北建功船业有限公司(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933公里)。
四、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应严格遵守《长江干线安徽至四川段船舶航行规则》及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落实好各项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向航经水域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二)拖带船队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
(三)拖带船队应按要求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过往船舶应加强与拖带船队联系,谨慎会让,尽可能远离拖带船队航行。
(四)拖带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武汉海事局
2026年9月14日
附件:
关联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当前位置: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9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