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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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颁布部门
长江海事局
文号
生效日期
2026年08月20日
主题分类
航行通告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21日

黄石海事局关于公布盘塘危险品停泊区的通告(黄海航通〔2026〕0019号)

发布时间:2026-08-21 16:28 来源:黄石海事局 阅读量:

为规范长江下游鲤鱼山水道盘塘河段危险品船舶进出港航行、停泊和作业秩序,满足田镇港区危险品码头到港危险品船舶集中待泊、服务保障需求,有关单位申请设置盘塘危险品停泊区并开展了通航安全技术论证同时负责盘塘危险品停泊区运行、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位置

长江下游鲤鱼山水道左岸侧(航道里程约849.4—850.6km处),即鲤鱼山2#白浮外水域。

二、范围

停泊区顺岸呈长方形布置,顺水流方向长约1200m、垂直水流方向约85m,共设置6个锚位,其控制点坐标(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如下:

枯水期:

A1:X=3306584.77    Y=640868.59

B1:X=3306522.27    Y=640810.98

C1:X=3305708.91    Y=641693.27

D1:X=3305771.41    Y=641750.89

洪水期:

A2:X=3306606.69    Y=640890.82

B2:X=3306540.05    Y=640838.05

C2:X=3305795.17    Y=641778.87

D2:X=3305861.81    Y=641831.64

三、停泊船舶种类和停泊方式

仅限危险品船舶抛锚停泊。

四、其他事项

(一)拟进出盘塘危险品停泊区的船舶应提前通过 VHF11频道向黄石海事局交管中心报告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出。

(二)进入停泊区待泊船舶,服从现场调度指泊管理,不得严禁超水域范围、超船舶类型停泊,有序锚泊,落实安全生产和防污染主体责任,做好相关安全防范举措。

(三)通航环境和条件、港口规划发生重大调整时,该危险品停泊区可无条件调整或撤销,并另行通告。



黄石海事局

2026年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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