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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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颁布部门
长江海事局
文号
生效日期
2026年04月04日
主题分类
航行通告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0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航行警告(38/26)

发布时间:2026-04-04 14:51 来源:宜昌海事局 阅读量:


现将“海豚工8号”拖带工程船“长雁2”船队作业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拖航时间:2026年450730时1830时

二、拖航方式:本次拖带作业采用顶推方式:在“长雁2”船尾使用顶推编队方式组成拖带船队拖航。

三、编队后的船队总尺度:“海豚工8号”与“长雁2”编队后的船队总尺度:总长132.5米,总宽20 米,水面以上高度33.5米,最大吃水2.2米。。

四、航经水域:宜昌枝江市五码头至荆州湖北誉江船厂

五、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

(二)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密切关注拖带船队动态,尽可能远离拖带船队;

(三)拖带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2026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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