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词
无
颁布部门
长江海事局
文号
无
生效日期
2026年03月31日
主题分类
航行通告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31日
岳阳海事局关于规范三峡待闸临时停泊区船舶自备艇使用的航行通告(岳航通〔2026〕0008号)
各有关单位、船舶:
为切实规范长江干线岳阳段三峡待闸临时停泊区的管理,现将规范使用船舶自备艇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长江干线岳阳段万家台、洪山头、何家堡、广兴洲待闸临时停泊区。
二、实施时间:自即日起至待闸联动管控实施结束。
三、自备艇须显著标识船舶名称,艇内放置手持甚高频、必要的消防、救生器材,并由专人定期检查维护。
四、船舶使用自备艇前,应开展安全自查、经本船船长同意,并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备;自备艇应由持船舶驾驶类船员适任证书的船员操纵,驾乘人员单次不得超过3人、并穿戴救生衣;收、放自备艇时,人员不得随艇;自备艇不得穿越主航道航行;船长应当将收、放自备艇的时间及随艇人员等详细信息记录航行日志。
五、夜间、恶劣天气、高洪水位、大流量等时段不得使用自备艇。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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