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词
无
颁布部门
长江海事局
文号
汉航警〔2026〕0021号
生效日期
2026年02月04日
主题分类
航行通告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4日
武汉海事局关于“长轮37008”轮拖带作业的航行警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现将“长轮37008”轮拖带作业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拖带时间
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7日。
二、拖航船队概况
被拖船:“长轮37008”轮,总长75.4m,最大宽度13.4米,型深2.68m,空载吃水0.72m(首/尾)、空载排水量632t。
拖船:“鄂黄冈拖2386”轮。
拖带方式:采用拖轮“鄂黄冈拖2386”在被拖船“长轮37008”右舷中后部编队作业,编队后船队总长80.4m、总宽21.7m,船队吃水2.2m,船队水面以上高度12.80m。
三、航经水域
武汉长航洗舱站码头(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1006公里处)至中长燃九江八里江加油站(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764km处)。
四、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应严格遵守《长江干线安徽至四川段船舶航行规则》及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落实好各项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向航经水域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二)拖带船队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
(三)拖带船队应按要求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过往船舶应加强与拖带船队联系,谨慎会让,尽可能远离拖带船队航行。
(四)拖带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武汉海事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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