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词
无
颁布部门
长江海事局
文号
无
生效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主题分类
航行通告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武汉海事局关于集散两用船“长航集运8305”轮拖带作业的航行警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现将“长航集运8305”拖带作业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拖带时间
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9日。
二、拖航船队概况
被拖船:集散两用船“长航集运8305”,总长99.8m,船宽16.2m,型深5.0m,拖带吃水2.2m,最大船高21m。
拖船:“鄂黄冈拖2699”轮。
拖带方式:拖轮“鄂黄冈拖2699”位于“长航集运8305”右舷绑拖。编队后船队总长101.8米,总宽23.2米,船队最大吃水2.2米,水面以上最大高度18.8米。
三、航经水域
武汉青山船厂码头(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1025公里处)至湖北合创重工有限公司码头(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962公里处)。
四、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应严格遵守《长江干线安徽至四川段船舶航行规则》及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落实好各项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向航经水域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二)拖带船队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
(三)拖带船队应按要求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过往船舶应加强与拖带船队联系,谨慎会让,尽可能远离拖带船队航行。
(四)拖带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武汉海事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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