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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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部门
长江海事局
文号
生效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主题分类
航行通告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武汉海事局关于集散两用船“长航集运8305”轮拖带作业的航行警告

发布时间:2025-09-30 16:56 来源:武汉海事局 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船舶:

现将“长航集运8305”拖带作业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拖带时间

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9日。

二、拖航船队概况

被拖船:集散两用船“长航集运8305”,总长99.8m,船宽16.2m,型深5.0m,拖带吃水2.2m,最大船高21m。

拖船:“鄂黄冈拖2699”轮。

拖带方式:拖轮“鄂黄冈拖2699”位于“长航集运8305”右舷绑拖。编队后船队总长101.8米,总宽23.2米,船队最大吃水2.2米,水面以上最大高度18.8米。

三、航经水域

武汉青山船厂码头(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1025公里处)至湖北合创重工有限公司码头(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962公里处)。

四、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应严格遵守《长江干线安徽至四川段船舶航行规则》及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落实好各项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向航经水域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二)拖带船队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

(三)拖带船队应按要求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过往船舶应加强与拖带船队联系,谨慎会让,尽可能远离拖带船队航行。

(四)拖带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武汉海事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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