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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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部门
长江海事局
文号
生效日期
2022年03月11日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11日

长江海事局2022年综合计划管理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3-11 09:26 来源:计划处 阅读量:

长江海事局2022年综合计划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交通强国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强谋划,重创新,讲实效,高质量完成全年综合计划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服务长江海事中心工作,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二、工作目标

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聚焦安全监管与船舶防污染发展新趋势新要求,统筹推进交通强国试点任务,落实长江海事“十四五”建设规划,开展长江干线船舶排放控制区污染物监视监测工程等17个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建设“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保障体系,全力构建全要素水上“大交管”,以高质量的综合计划管理推进长江海事一流强局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政策研判,抢抓发展机遇。

1.不断研究分析宏观政策、上级精神、决策部署,形成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应用机制,科学把握建设发展的导向和工作重点。

2.结合长江海事一流强局建设进程和保障体系需求,牢牢抓住发展机遇,争取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精准策划精准实施,建设与长江海事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

3加强长江海事“十四五”建设规划宣贯,搭建交流平台,勤于沟通,相互理解和支持,激发建设积极性;集思广益、凝聚力量,合力推动规划计划工作科学发展。

(二)推进机制创新,提升建设效能。

4.健全完善计划管理基础数据库、指标量化考核方法、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等,推进局综合计划工作全过程全要素控制管理。

5.加强监管救助基地及溢油设备库项目运行效能评估,完善后续项目前期工作决策,提升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益。

6.加强新型项目、重大项目、建设内容复杂项目审核力度,督导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前期工作质量。

(三)优化规划实施,落实投资计划。

7.对照国家战略和上级部署,结合局发展实际,遵循“三提两补一维”的建设原则,优化局“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按上级要求做好“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相关准备工作。

8.根据局发展实际,理清建设方向和需求,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全力推进无人机、新型搜救装备设备、船舶排放控制区污染物监视监测工程等17个项目前期工作,持续完善基本建设布局。

9.分解下达长江海事局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研究上报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建议计划和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

(四)加快试点工作,形成阶段成果。

10.全力以赴统筹推进好我局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实施,完善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纵向横向对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1.根据部海事局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工作要求,加强外部协调和内部挖潜,积极建设长江海事“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保障体系。

12.开展科技攻关,编制长江干线应急搜救装备配备标准,为后续装备配备和相关规划调整提供依据;开展10米级引航交通船船型研究,形成初步研究成果。

(五)强化党建引领,规范内部管理。

1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提升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发展方向,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理念贯穿综合计划管理全过程。

1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和监督,提高廉政意识,加强源头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确保综合计划管理工作风清气正。

15.以长江海事队伍“四化”建设为遵循,通过业务培训、以干带训等多种形式,培养规划计划领域业务骨干和专家型人才,为计划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16.按时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和各类海事统计报表,整理出版2021年海事统计资料汇编,为局海事中心工作和基建发展方向提供大数据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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