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词
无
颁布部门
长江海事局
文号
无
生效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主题分类
安全预警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安庆海事局气象类大雾三级(黄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安庆局预2025)159号
据安庆市气象台预报:我局辖区水域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大雾天气,据此我局决定于2025年10月15日2049时发布气象类大雾三级(黄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预警范围为长江下游马阻水道与大通水道之间水域。
一、交管中心和相关海事处收到安全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利用VHF播发,并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
二、交管中心和相关海事处利用智管平台等现代化监控系统强化预警区域内船舶的交通管理,重点监控“四客一危”船舶的动态;
三、相关海事处各执法大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加强现场巡航,重点对预警区域内的一级水域等关键位置进行巡查。
四、相关海事处督促辖区内航行、作业和锚泊船以及码头作业单位、水工作业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恶劣气况条件下的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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