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词
无
颁布部门
长江海事局
文号
无
生效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主题分类
安全预警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武汉海事局实施气象类(大风)四级(蓝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武预2024)129
武汉市气象台2024年07月19日09时14分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午后到前半夜,我市大部街道(乡镇)将出现4-5级的偏南风、阵风6-8级,江河湖泊及山地周边阵风可达8级以上,请注意防范。武汉海事局决定自2024年07月19日09时14分起 实施 气象类四级(蓝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预警范围为 武汉海事局辖区 水域。
请各船舶、船舶单位:1、各船舶单位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2、请过往船舶注意收集海事部门预警信息,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确保自身安全,如安全航行无保障时,应提前选择安全水域锚泊,以策安全;3、各船舶应服从海事管理机构指挥,发生险情或发现他船发生险情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请各海事处:要密切关注辖区气象变化,及时发布安全预警和航行警告,加大现场巡航、检查和安全宣传的力度,严格落实恶劣气况下的禁限航制度。
武汉海事局指挥中心
2024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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