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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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颁布部门
长江海事局
文号
生效日期
2023年12月07日
主题分类
安全预警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7日

重庆海事局实施气象类大雾三级(黄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

发布时间:2023-12-07 07:26 来源:长江海事局 阅读量:

重庆市气象台2023127日0610分发布“大雾色预警信号”,预计7日6时至11时,我局部分辖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局部地区能见度小于200米。据此,重庆海事局从2023127日0610时起实施气象类大雾三级黄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预警范围为长江上游中堆黄柏溪571KM-306KM)水域。请各船舶/单位:1.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防范工作2.注意收集气象预报和海事部门预警信息,密切关注气象变化,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根据自身情况及时选择安全地点锚泊;3.服从海事管理机构指挥,发生险情或发现他船发生险情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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