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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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颁布部门
长江海事局
文号
生效日期
2022年10月28日
主题分类
安全预警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8日

武汉海事局实施气象类三级(黄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武预2022)164

发布时间:2022-10-28 06:59 来源:长江海事局 阅读量:

    咸宁市气象台2022年10月28日06时46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早上,咸宁将有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请注意防范。武汉海事局决定于2022年10月28日06时46分起,实施气象类三级(黄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预警范围为咸宁、新滩海事处辖段水域。

    请各船舶、船舶单位: 1、各船舶单位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2、请过往船舶注意收集海事部门预警信息,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确保自身安全,如安全航行无保障时,应提前选择安全水域锚泊,以策安全;3、各船舶应服从海事管理机构指挥,发生险情或发现他船发生险情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请各海事处:要密切关注辖区气象变化,及时发布安全预警和航行警告,加大现场巡航、检查和安全宣传的力度,严格落实恶劣气况下的渡口渡船禁航制度。


                                               武汉海事局指挥中心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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