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范围:长江干线162公里:长江南岸小清江河与北岸胡家洲联线(中游里程165公里)至长江南岸五马口与北岸兔儿洲联线(中游里程327公里);洞庭湖口3.5公里水域:三江口(湘江航道里程0公里)至七里山洞庭氮肥厂斜坡码头(湘江航道里程3.5公里);部省协议管辖水域175公里:云溪区、临湘市、华容县行政区划内的华容河、藕池河及水库、湖泊、河汊等通航水域。
办公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228号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政务中心电话:0730—8887036
搜救值班电话:12395 / 07308597445
局办公室电话:0730—8887130
一、单位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机构。
3.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水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船员服务簿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
4.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6.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8.承担长江海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会计处、人事教育处、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通航管理处、船舶监督处、危管防污处、执法督察处、装备信息处、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
处室办事机构:
政务中心、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海巡执法支队
派出机构:
岳阳城陵矶海事处、岳阳临湘海事处、岳阳洪湖海事处(市标海巡执法大队)、岳阳监利海事处、岳阳华容海事处(反咀海巡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