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

泸州海事局
单位基本信息

管辖范围:长江干线128.8公里水域:即长江界石盘(长江上游航道里程824.2km,以界石盘与航道中心线的垂线为界)至琪玛石(952.4km)与王爷庙(953km)的连线水域;干支流交接1.6公里水域:永宁河、沱江、赤水河河口水域。

办公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宝庆后上街27号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政务中心电话:0830-3625727

局办公室电话:0830-3625090


单位职责与领导信息

一、单位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的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机构。

3.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水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船员服务簿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

4.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6.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8.完成长江海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信息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通航管理处(指挥中心)、船舶监督处


处室办事机构:


派出机构:

泸州纳溪海事处(方山海巡执法大队)、泸州港区海事处、泸州合江海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