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海事与五家金融机构签订船舶抵押权登记便利化合作协议 高效服务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


4月24日上午,重庆海事局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浙商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南岸中银富登村镇银行、重庆长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等五家金融机构签订船舶抵押权登记便利化合作协议,推动船舶抵押权登记流程再造机制重塑,实现船舶抵押权登记更便捷,航运企业融资更容易,为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在协议签订仪式上,重庆海事局副局长沈建指出,船舶抵押权登记便利化合作协议签订标志着重庆海事局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拉开新序幕,标志着重庆航运发展与金融服务协同联动迈上新台阶。签订船舶抵押权登记便利化合作协议是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的有力举措,是实施信用联合管理的积极探索,是落实部局新版《船舶登记工作规程》的具体行动。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推行船舶抵押权登记简版合同,高效办成一件事。之前,在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时,申请人需要提供银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还需要金融机构和航运企业到场共同申请办理。通过合作共建,将船舶抵押权登记涉及的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简化为结构化合同,只需一张表格,合同当事人、船舶信息、合同债权数额、担保范围等相关信息一目了然,精简了需提交的材料。
同时,通过海事授权,金融机构、船方可在网上提交申请,不用再同时跑海事政务窗口,海事部门也可以直接在网上受理、审核、发证,实现船舶抵押权登记一天办完,提高了服务效率,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此外,海事部门与银行以船舶抵押权登记便利化合作为切入点,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海事与金融信息数据互联互通。通过共享共用船舶司法扣押、航运公司分类分级评定结果等信息,金融机构对航运企业的安全管理、诚信等级信息底数了解更清,并可依据相关规定对航运诚信主体在市场准入、融资保险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防控金融风险,倒逼企业更好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航运市场健康发展。
下一步重庆海事局将坚持共商共治共建共享,不断拓展海事与银行、保险、文旅等行业协同治理,赋能航运发展,高质量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高汇 审核:伍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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