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词
无
颁布部门
长江海事局
文号
无
生效日期
2025年07月02日
主题分类
安全预警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2日
重庆长寿海事处实施气象类大雾三级(黄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
根据现场观测和雾情采集点报告,反水碛至瓦罐窑水域(574-577KM)能见度不良,视距不足500米。据此,长寿海事处自2025年7月2日0050时起对上述水域船舶实施大雾三级(黄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
请各船舶、船舶单位:加强气象信息收集;拟航经上述水域的船舶应及早选择安全地点锚泊,不得冒雾冒险航行;锚泊中要加强值班并按规定鸣放雾号。能见度好转后,应服从大队及现场海巡艇指挥,有序起锚(离泊)发航,并开启雷达备用,使用安全航速,加强船位及动态报告,与他船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抢航抢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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