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词
无
颁布部门
长江海事局
文号
无
生效日期
2025年11月07日
主题分类
航行通告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07日
武汉海事局关于“石港囤75”轮拖带作业的航行警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现将“石港囤75”拖带事宜通告如下:
一、拖带时间
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20日。
二、拖带船队概况
被拖船:“石港囤75”轮,船长75.00米、船宽14.00米、型深2.60米,最大高度16.00米。
拖船:“圣通1007”轮。
拖带方式:“圣通 1007”左舷绑拖“石港囤 75”组成拖带船队拖航。
三、航经水域
武汉港申船厂码头(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1027公里)至宜昌红花套港务局码头(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605公里)。
四、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应严格遵守《长江干线安徽至四川段船舶航行规则》及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落实好各项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向航经水域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二)拖带船队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
(三)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识别,密切关注拖带船队动态,加强与拖带船队联系,谨慎会让。
(四)拖带任务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武汉海事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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