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词
无
颁布部门
长江海事局
文号
无
生效日期
2025年02月04日
主题分类
安全预警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04日
武汉海事局实施气象类(大雾)三级(黄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武预2025)006
武汉市气象台2025年2月4日03时16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凌晨至上午,蔡甸、江夏部分街道(乡镇)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局部小于200米的雾,请注意防范。武汉海事局决定自2025年2月4日03时16分起实施 气象类三级(黄色) 水上交通安全预警,预警范围为 新滩、金口、沌口海事处辖区 水域。
请各船舶、船舶单位:1、各船舶单位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2、请过往船舶注意收集海事部门预警信息,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确保自身安全,如安全航行无保障时,应提前选择安全水域锚泊,以策安全;3、各船舶应服从海事管理机构指挥,发生险情或发现他船发生险情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请各海事处:要密切关注辖区气象变化,及时发布安全预警和航行警告,加大现场巡航、检查和安全宣传的力度,严格落实恶劣气况下的禁限航制度。
武汉海事局指挥中心
202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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