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词
无
颁布部门
长江海事局
文号
无
生效日期
2025年02月01日
主题分类
安全预警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01日
重庆海事局实施气象类大雾三级(黄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
重庆市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日7:00-12:00.渝中、沙坪坝、大渡口、江北、九龙坡、南岸、两江新区、高新区、渝北、北碚、巴南、潼南、合川、大足、铜梁、璧山、綦江、万盛经开区、南川、涪陵、丰都、武隆等22个区县,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雨雾。
据此,重庆海事局从2025年2月1日0700时起实施气象类大雾三级(黄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预警范围青草背(723km)至大山溪(449KM)。
请各船舶、船舶单位:
1.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工作。
2.当能见度不满足安全航行条件时,应就近选择安全水域停泊。
3.停泊期间应加强值班,按规定显示信号。
4.按规定落实恶劣天气禁限航管理和桥区管理规定。
请各海事处:
密切关注辖区气象变化,及时发布安全预警和航行警告,加大现场巡航、检查和安全宣传的力度,严格落实恶劣气况下的禁限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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