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海事局多措并举推动形成共享共治新格局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工作部署及长江海事局关于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工作要求,近期,安庆海事局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和扎实工作,切实提升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工作质效,推动形成水上交通安全共享共治新格局。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安庆海事局充分认识到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的重要性,多次组织学习宣贯相关精神及专项行动方案,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多次动员、强调、落实,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通报机制,细化责任部门。安庆海事局根据长江海事局方案及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形成《安庆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庆海事局关于做好<长三角区域水上交通安全信息通报特色事项清单(第一批)>实施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细化30项通报事项、12项长三角区域特色通报事项,并对提出具体工作措施要求。
三是加强单位协同,形成执法合力。安庆海事局与辖区涉水单位走访交流,深化同公安、交通、水利、港口、渔政等涉水单位“信息互通、执法互动、结果互认”,开展“区域联合执法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调研,实施水上联合执法,探索建立健全水上交通长效机制。并与长江航运公安局安庆分局签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印发了2024年合作事项清单,有效增强单位部门间的协同治理能力,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
四是强化信息处置,确保闭环管理。安庆海事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共享共治和处置工作,坚持通报一项闭环一项,切实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今年以来,已累计收到相关水上交通安全信息116件,发出水上交通安全信息通报103件,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五是加大督察考核,提升工作质效。安庆海事局以“周检查、月通报”方式,加大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的督察考核力度,要求水上交通安全信息通报必须达到发出率、接收率、处置率及闭环率“四个100%”,切实推动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工作,实现水上交通安全协同治理能力和效能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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